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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8]0135号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800207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6-20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8〕0135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孝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18年6月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千阳南路99弄17号二楼18-001变更为中江路879弄1号楼3041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