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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8]0147号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80022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6-28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8〕0147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中逸家政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18年6月15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家庭护理服务、家政服务、社区绿化养护(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康复护理、生活照料、承接政府购买为老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