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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8]0176号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80028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8-29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8〕0176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0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剪爱公益发展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18年8月2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承传和创新剪纸文化;提供和开展社区公益性服务;承接政府委托的相关服务变更为承传和创新剪纸文化;提供和开展社区公益性服务;失智老人关爱;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及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的运营;承接政府委托的相关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