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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9]0010号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90001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1-14 17:08:03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9〕0010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1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普陀区真如意长者照护之家: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19年1月1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生活照料、日常护理、精神慰藉,老年人日间照料。(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社区老年人机构住养、日间照料、护理康复、短期寄养、上门服务,承接政府委托为老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9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