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9]0028号

上海普陀区石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19年2月1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刘慧萍变更为张雯静。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9年02月19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