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9]0036号

上海市民办新黄浦实验学校: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19年3月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王洪伟变更为黄俊杰。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9年03月07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