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9]0037号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90007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3-07 09:53:49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9〕0037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1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各地投资企业协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19年3月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大渡河路1668号1A1359室变更为大渡河路388弄5号2401-08室;法定代表人由胡庚泉变更为张润斌。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
2019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