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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社区为老服务实事项目任务指标的通知

各街道、镇: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任务指标的通知》(沪民办发〔2019〕4号)和《普陀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要求,结合各街镇实际需求及申报情况,经统筹协调,现将各街镇2019年社区为老服务实事项目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年市政府实事项目安排

(一)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建设。全区计划新建3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附件1)。各街镇应按照市政府实事项目的要求,早启动早施工,并于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二)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全区计划新增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家(附件2)。各街镇在组织推进本年度网格片区建设的同时,着重布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三)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全区计划新增助餐点项目10个(附件3)。各街镇要抓紧做好项目选址和前期准备工作,尽早启动项目建设,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二、2019年主要项目安排

(一)社区老年活动室建设。全区计划新建老年活动室项目5个,改造老年活动室项目5个,共计10个(附件4)。今年继续做好老年活动室“以奖代补”工作。

(二)“示范睦邻点”建设。全区计划新增“示范睦邻点”10个(附件5)。

(三)“养老顾问点”设置。在居(村)委或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计划设置40个养老顾问点(附件6)。

(四)“适老性”改造。全年计划为500户低保等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性”改造(附件7)。各街镇负责项目运行,要进一步做好流程管理和项目监督,包括受助对象的申请筛选审核,社会组织和施工单位改造方案的设计和施工、项目的评估和验收、资金的合理使用等工作。

(五)“居家安全四件套”安装。全年计划为8000户独居、困难老人安装“居家安全智慧四件套”(附件8)。各街镇要认真做好老人家庭排摸和意见征询单的反馈工作,确保10月底前完成安装任务。

(六)“智能传感神经元”布点。全区计划在10个养老机构、10个网格片区、10个长者照护之家等机构以及2000户独居老人(2018年安装过“居安全四件套”的独居老人)和2000名长护险对象家中安装42000个智能传感神经元(附件9)。

(七)“老伙伴”计划。全区计划服务对象人数12900人(附件10)。各街镇要做好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5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乐于奉献的志愿者开展关爱活动。同时,进一步做好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

(八“老吾老”计划。全年计划为1000户失能老人家庭照护者开展专业照护培训(附件11)。

三、工作要求

(一)上述市政府实事项目的补贴条件和标准,按照《关于推进本市““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6〕7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2019年社区为老服务实事项目的建设任务分解安排原则上不作调整,各街镇确因不可抗力需要调整建设项目的,请于6月底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加盖各街镇公章报送区民政局。各街镇要根据任务分解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各街道、镇社区服务办是项目的验收、审价责任主体,要指导督促按时完成当年度建设任务,在年中和年末分别开展验收和审价工作;每月20日前汇总截至当月项目推进情况表,及时上报区老发中心。

(四)区民政局根据任务分解将分批拨付建设补贴资金,年中将采取预拨的方式,用于缓解建设单位的资金压力。年末根据各街镇验收、审价结果,按照相关规定足额拨付建设补贴资金。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审价报告的,可在次年第一季度结束前完成。各街镇在完成上述项目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建设,区里将协调市里安排资金,在当年或次年给予一次性补贴。

(五)各街镇要对照《普陀区老龄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和《普陀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步考虑2020至2021年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计划。

附件:

1、2019年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任务指标安排表

2、2019年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任务指标安排表

3、2019年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指标安排表

4、2019年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指标安排表

5、2019年“示范睦邻点”建设项目安排表

6、2019年“养老顾问点”设置安排表

7、2019年“适老性”改造项目安排表

8、2019年“居家安全四件套”安装任务安排表

9、2019年“智能传感神经元”布点任务安排表

10、2019年“老伙伴”计划项目安排表

11、2019年“老吾老”计划项目安排表


普陀区民政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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