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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9]0069号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90013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5-27 10:03:18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9〕0069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3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普陀区融沃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19年5月23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中山北路2605弄35号307-310室变更为兰溪路119号曹杨商务楼212室;业务范围由图形图像处理、办公软件应用、电子商务师。(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国际商务运营实施[专项职业能力]、家政服务[专项职业能力](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