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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9]0076号

上海普陀区万里街道劳动综合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19年5月2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真华路48号104室变更为真金路577弄64号。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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