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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持续推进本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本区社会救助政策和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深入推进本市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全面检查各街道、镇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查找和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安全运行和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推动社会救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的内容

(一)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政策落实及资金运行管理情况。检查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操作管理情况,确保救助对象的核定公开公正公平,并坚持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检查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情况、城乡低保救助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临时救助、因病支出型贫困、特困人员供养等专项救助的执行情况,纠正社会救助资金拨付环节滞留、挪用、挤占等现象。

(二)本市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帮困补助政策落实及复审情况。检查支内回沪帮困补助档案规范化管理。以及2018-2019年度支内回沪帮困补助复审情况,确保帮困补助标准核定正确。

(三)社区市民综合帮扶资金。检查街道、镇帮扶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情况,设立帮扶资金专户专账、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帮扶资金相关财务账目符合审计要求,帮扶资金审批程序完备,发放手续齐全。

(四)慈善帮困资金。检查2018-2019年度区慈善基金分会下拨资金(包括街道、镇申请经费)的使用及签收情况、分会物资部下拨慈善物资的发放及使用情况、慈善超市物资变现用于助困情况。

(五)档案管理。检查街道、镇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各类档案文件材料系统、齐全,整理分类正确、合理,用纸和书写符合要求。

(六)政务公开。检查街道、镇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执行情况。包括综合业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四大类的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审核审批信息、监督检查信息等事项在街道、镇政府政务公开栏或通过居务公开栏发布公示情况。

三、检查方式

1、本次检查将采取街镇自查、互查和区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街道、镇要对照此次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19年8月底前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2、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办公室组成检查小组,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并邀请各街道、镇共同参与,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制度文件、检查档案资料、核对财务台账、随机入户访谈等形式开展检查。

3、区民政局将对街道、镇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总结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各街道、镇,以便各街道、镇能及时总结,及时纠正,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完善服务标准。

请各街道、镇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做好自查工作,我局将于8月下旬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普陀区民政局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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