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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19]0117号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90023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8-27 15:14:20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19〕0117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摄影协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19年8月26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陆元敏变更为陈泰明。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