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2019年普陀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19年,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和沪委发〔2017〕5号文精神,按照两个条例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新要求,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结合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要求,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综合监管网络,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提升执法工作合力,全面推动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社区治理,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区两级推进互联网+政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全程网上登记受理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两办46号文要求,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社区四类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扎实开展683家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有效防控履职风险,引导和促进社会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和专项检查,引导711家社会组织做好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开展13家名存实亡社会组织集中清理工作,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夯实全区三级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基础建设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上海市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应用。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信用建设,促进社会组织自律自治。

截止到12月中旬,在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870个,其中社团138个,民非732个;每万人户籍人口拥有社会组织数量9.7个。

二、主要做法

(一)依法行政内涵和外延进一步扩大

一是织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工作网。区民政局党组将社会组织登记注册管理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首要关口,同开展民政普法教育相结合,同机关效能建设、行风建设、软环境治理相结合,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纵向上——成立区社联会党委,下设6个功能型党组织,探索组成“6个条+10个块”组织网络。同时充分发挥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枢纽式服务管理优势,加强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与10个街道、镇社会组织联合会密切联动,完善服务支持保障,搭建社区供需对接平台,在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横向上——打造“零距离·益加盟”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平台。通过举办公益伙伴日、项目对接会等搭建供需对接和公益服务平台,多渠道畅通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组织进入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并充分应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供需信息对称对接,构建常态化的公益服务支持体系。通过横纵交织,最终形成“以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党委为核心、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枢纽、以十个街道镇为平台、300个公益基地为支点、各部门联动”的社会组织工作格局。

二是推动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有序开展登记改革“一网通办”网上登记宣传和培训工作,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平台公开登记流程信息,告知一网通办网址和登录操作方式,制作网上受理告知单,开展窗口登记受理人员、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人员培训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的网上登记现场指导。对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实行告知制度,就成立登记实行提交可行性报告论证、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等流程,并根据实际情况,征询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严格按照登记时限要求,通过事先告知,主动承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三是发布“零距离.益加盟”党建品牌。以“党建带社建,党建促社建”为导向,打造“零距离.益加盟”党建品牌,通过机制建设“益同行”、平台建设“加油站”、队伍建设“盟友荟”,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同步统筹、同步培育、同步推进、同步加强。培育一批组织健全、自律规范、作用突出的示范型社会组织品牌和领军人才,上海海蕴女性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获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女性社会组织和2019年上海市巾帼文明岗。推荐优秀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2019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研修班第一期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研修班”。动员社会组织参加第三届上海“公益之申”评比等。展示公益文化,倡导公益精神,支持公益创业,全区已建成323家公益基地。举办为期两天的“2019年普陀区社会组织综合能力提升培训”,10家新成立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路演推介,近100家新成立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培训。

(二)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建立“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协同机制。建立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明确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协力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前期共完成16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2019年我区纳入脱钩改革的社会团体共8个,将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具体要求,稳妥推进,保质保量完成脱钩任务。加强各部门沟通协同,截止目前,全区累计开展社会组织类调研500次,覆盖社会组织797家,收集问题178个,已解决171个,解决率96.1%。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积极对接职能部门;对于普遍反应的需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将梳理归纳提交市级部门统筹。1月,针对我区大调研中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咨询的诉求,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组织在召开完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专题调研座谈会,邀请市有关领导进行现场讲解、答疑,10余家社会组织代表参加。

二是实行“登记—约谈—预警—年检”链条管理。对社会组织申请成立、变更、有效期延续、注销等登记事项,依照法规政策和相关程序给予指导帮助,提供服务。同时,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或新任法人进行约谈,告知其社会责任和义务以及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完善三级预警网络平台建设和工作机制,夯实社会组织预警工作基础,发挥预警网络信息员作用,做到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理,预防重大事件发生。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应检数778家,年检合格数为651家,合格率83.7%。同时抽取78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专项审计。

三是发挥社联会“管理、服务、协调、自律”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服务指导功能,按照“先建后评、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要求,开展规范化建设评估。把评估结果与社会组织信用等级、承接政府项目等挂钩,鼓励社会组织不断提升自身规范化建设水平。截止目前,全区共有77个社会组织获得规范化建设等级,其中获得5A等级的有8家,获得4A等级的有19家。今年我区申请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23个。

(三)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完善

一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和宣传。区民政局通过网络、报刊、公众号等多元化的媒体介质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媒体包括“上海民政”、“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普陀民政”网站和《新普陀报》等网站,以及“普陀公益汇”微信公众号。通过“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动态发布社会组织各类登记的审批状态,及时更新便民服务指南,提供办理事项告知单和相关表式的下载等。通过《新普陀报》发布社会组织成立、注销、撤销登记公告、证章遗失公告及年度检查公告。积极通过《中国社会组织》、《上海社会组织》杂志等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优秀案例和先进经验。鼓励社会组织通过报刊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和宣传。

二是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对未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作出相应处理,责令整改。结合年检和日常监管情况,开展名存实亡社会组织的处置,完成对13家名存实亡社会组织的撤销登记程序,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及时更新预警网络联络员、信息员信息,充分应用上海市社会组织综合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三级预警网络平台建设和工作机制,夯实社会组织预警工作基础。根据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统计显示,全区目前预警信息员319个。召开2019年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工作培训会,区、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人、街道镇居(村)委会预警信息员60余人参加培训。

三是配合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对民办培训机构的成立审批严格把关,密切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管理和规范。严把登记入口关,对网上申请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实行告知制度,对成立登记事项要求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所有机构申请审批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征询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意见。4月,按照市教委关于托育服务市场排摸调研动员和培训工作会议的要求,根据《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1+2”文件,及时在线更新、完成民办培训机构的信息填报和采集工作,进一步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的管理和规范。

三、存在不足

随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成立社会组织数量增多,发起人动机、背景复杂,区民政局在登记管理中面临更多风险,相关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组织管理和发展的政策法规不断完善,但需要进一步细化操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二是对社会组织存在“重登记、轻监管”的现象,在宽进严管的新形势下,要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工作。三是综合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教育培训类社会组织,严格登记审查和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严格社会组织管理与监督,形成事中事后监管合力。

四、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区民政局按照市局关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新要求,对社会组织进行依法登记管理,把握住工作底线,加快培育扶持,抓好信息公开,强化服务监管。

一是继续实行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稳妥推进直接登记;大力发展社区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调处类等四类社区社会组织;加强部门协同,落实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管理;将党建工作融入社会组织登记、检查、评估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保障社会组织发展正确方向。

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严格登记审查,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育一批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拥有自主品牌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社会组织;加强公益基地建,引导和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公益活动。

三是强化对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改进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评估等监督手段,实施“访谈、评估、核查、审计”为主要内容的精细化管理措施,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年检、重大事项报告、走访等形式,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规范化建设等级评估参与积极性和覆盖率,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自治,推动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和民主机制。加大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力度,规范和引导社会组织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大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力度,集中清理名存实亡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完善社会组织监督反应机制。

四是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统一公共管理平台,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机制,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跨区域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五是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枢纽型服务支持平台建设,拓展中心服务功能;加强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强化党建引领,促进行业自律自治;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社区基金会建设,构建社会化、专业化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网络;持续举办“普陀公益伙伴日”等活动,加强跨界合作,进一步提升资金筹集和项目运作能力,促进社区基金会运作专业人才培养,推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的跨界融合,实现社区自治共治。


                                    普陀区民政局

                                  2019年12月31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