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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保障养老机构老年人医养服务的通知

各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区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各养老机构(含长者照护之家)的疫情防控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防控工作平稳可控。随着全市疫情逐渐相对平稳,根据市、区领导工作部署要求,养老机构要继续保持“封闭式”管理基础上,在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要加强人性化关怀,切实保障养老机构内住养老人外出就医等医养服务刚需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注刚需,保障特需老人医养服务

各养老机构应保障有刚性就医需求的住养老人出院治疗及返院照护,老人往返养老机构与医院之间应避免采用公共交通,返院后根据院内要求进行相关物品消毒后返回生活区。对于春节回家团聚,现居家照护困难的老人,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返回院内隔离室,隔离十四天无异常后返回原生活区。各养老机构应记录老人在院外的全程行动轨迹,返院时做好老人身体情况的详细记录、测温和消毒。

二、人性关怀,保障生病老人家属探视

全区养老机构目前仍需执行“封闭式”管理,落实“五个暂停”,对于重病、病危的老人,要加强人性化关怀,允许家属在登记、测温及消毒后入院探视、陪同就医。各养老机构要积极鼓励老人与家属开展手机视频关爱,积极与家属沟通协调广泛发动家属电话慰藉、视频对话等形式关心关爱老人,养老机构要采取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向老人家属报告老人护理情况、饮食情况、身体状况以及家属想需要了解的其他服务情况。

三、医养联动,保障相关配套服务落实

各养老机构应积极联系、协调所属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商解决住养老人看病、配药等问题。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与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签约机制,协调医务人员至养老机构开展诊疗、复诊工作。各养老机构要提供相关防护用品,确保诊疗、复诊期间防疫工作万无一失。各养老机构严格按照防疫流程接受、分发好家属寄、送给老人的药品及保健用品,所有物品需在门岗完成消毒后由工作人员带入生活区。各养老机构应加强住养老人伙食标准保障工作,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有针对性加强餐食保障服务。


                         普陀区民政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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