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0]0022号
索引号:
SY31010720200075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4-07 16:49:45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0〕2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贝乐康足球俱乐部: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0年3月3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金沙江路1977弄3号302变更为千阳南路99弄17号二楼17-014。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