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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汪韶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防止老年人上当受骗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汪韶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防止老年人上当受骗的建议,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一直以来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在认真做好老年人的防范宣传工作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预防老年人上当受骗,进一步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针对老年维权工作复杂性、多样化的特点,区民政局注重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力量,发挥各部门作用。一是健全组织。成立区老年维权工作小组和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维权工作队伍,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确定维权工作小组联络员,完善区老年人保护办公室、街道(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各居委会涉老纠纷调处小组三级老年维权网络,为老年维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按职尽责。区民政局注重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长期坚持会同法院、公安、房产、司法、妇联等有关职能部门和律师,每月一次深入到街道(镇)小区、社区学校进行联合接待和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每年为近2000多名社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区司法局通过以“法星在线”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开展网络媒体线上宣传,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政务媒体,推出防范非法集资、非法传销、购买保健药品、投资理财等类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热点解析等栏目,实现普法常态化,同时发挥正面宣传引导舆论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普法的精准度。

二、下移重心,联手社区。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放在社区,通过民间调解、说服教育等方式解决涉老纠纷,做到小事不出居委,大事不出街道,成功调解涉老纠纷,调解率达95%。一是大力宣传。区民政局充分运用信息网、板报橱窗等载体大力普及法律常识,在社区广泛开展老年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敬老节等时机开展“一法一条例”法律咨询活动,经常组织法官、律师进行以案说法,在老年人集中的敬老院、社区托养机构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有效增强了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以每年“110”宣传日、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设摊宣传、张贴公告栏、入户走访等发放宣传资料,并依托“警民直通车上海”“守护申城上海申城”等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老年人的线上防诈骗宣传活动。二是拓宽渠道。区民政局持续聘请专业的律师坐诊,开展老年维权法律咨询,预防和介入涉老案件,提高老年维权办案效率,实现窗口前移,解决老年人在房产、赡养、婚姻等方面的困惑,帮助老年人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来电910件,调处数872件,调处率95%;区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顾问线下普法,在各街镇村居委均配备了至少1名村居委法律顾问,在基层普法宣传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2019年,在全区范围内建成了11个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今年还将新建14个。各街镇司法所将充分利用片区深受老年人欢迎的特点,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在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开展有关老年人投资理财、养生保健风险防范专题法律咨询、法治沙龙等“法律进社区”活动,加强老年人的防范意识。

三、规范制度,营造氛围。为使维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一方面,区民政局联合社会组织以项目化的形式开展报告员培训,邀请法官、律师就老年人常见的赡养扶助权、婚姻自由权、继承权、房产权、居住权等法律问题结合实际工作为老年维权报告员进行详细讲解,全年开展10期维权进社区宣讲,总共培训上千名报告员;区司法局积极刊播普法公益广告,举办普陀区“同心法韵”法治公益广告征集大赛,动员各部门、街镇、社会团体和个人发挥聪明才智,创作一批高质量的防范经济诈骗法治公益广告作品,借助全区室内外大型显示屏、社区电子显示屏、交通站点显示屏集中播放,通过耳濡目染的宣传方式营造更为浓厚的法治氛围。另一方面,加大财力物力投入,老年人维权工作经费每年列入区、街道(镇)的财政预算,每年利用区老年基金会的资金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老年维权活动,为进一步开展老年维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普陀区民政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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