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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0]0063号

上海普陀德育高智尔球俱乐部: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0年6月8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 推广高智尔球运动、承办各类高智尔球运动的相关活动,教材、器材设施、服装等标准的研发与推广,进行学术研讨、对外交流等活动。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推广高智尔球运动,承办各类高智尔球相关活动,教材、器材设施、服装等的研发与推广,进行体育指导、学术研讨、对外交流等活动。(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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