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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0]0081号
索引号:
SY31010720200148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7-07 09:41:31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0〕8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0年7月6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千阳路258号变更为怒江北路598号1012A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