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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0]0096号

上海诚意教育评估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0年7月3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针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咨询评估,质量认证;教育培训系统软件研发;承接政府委托的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针对教育项目、培训机构开展评估与质量认证;教材评估;教学科研;教育软件研发;学校管理与服务;承接政府委托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8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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