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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0]0103号
索引号:
SY31010720200168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8-14 10:38:35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0〕103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食品药品安全协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0年8月1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北石路540弄25号207室变更为武宁路2101号嘉安大厦7号楼502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