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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0]0104号

上海普陀区快反应急救援志愿者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名称、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0年8月10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名称由上海普陀区快反应急救援志愿者中心变更为上海普陀区快反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业务范围由为社区提供应急救援方面的推广、展示、咨询指导;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相关志愿服务和活动;承接政府及其他组织委托的服务项目。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应急救援知识宣传、学术交流、法律咨询、志愿服务;科普场地的建设、策划的咨询;承接政府及其他组织委托的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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