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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0]0112号
索引号:
SY31010720200173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8-25 10:54:40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0〕11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2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长寿颐养长者照护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业务范围的申请,已于2020年8月2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业务范围由长者生活照料;照护护理服务;康复保健服务;老年产品推广;生活服务指导;生活信息开发;健康产品研究,身体健康评估;社会工作推广;志愿者公益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变更为为老相关政策咨询,课题调研,为老年人提供为老服务,养老信息化服务,承接政府相关购买服务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