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0]0113号

上海金羽心理测量和教育发展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0年8月24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中山北路3856弄2号1513室变更为中山北路2000号中期大厦1222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8月25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