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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0]0119号
索引号:
SY310107202001866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9-03 16:55:07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0〕119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杏圆养老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0年8月3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武宁路423号变更为棠浦路51号-16。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