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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0]0130号

上海市普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协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0年9月15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志丹路8号5楼变更为曹杨路930号20幢A317室;法定代表人由赵振云变更为陆家伟。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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