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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0]0148号

上海市普陀区质量技术协会: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0年10月12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武宁路2089号二楼变更为绥德路1弄1号301-303;法定代表人由王红兰变更为洪志勇。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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