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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1]0008号

上海曹杨史信彪社区治理工作室:

你单位提出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1年1月11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名称由上海曹杨史信彪社区治理工作室变更为上海普陀美好曹杨社区治理工作室;法定代表人由史信彪变更为王萍。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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