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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1]0023号
索引号:
SY310107202100272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2-02 16:40:52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1〕2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普陀区建德幼儿园:
你单位提出变更名称的申请,已于2021年2月2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名称由上海普陀区建德幼儿园变更为上海普陀区华宋金阳幼儿园。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