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1]0090号
索引号:
SY310107202101504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7-13 16:16:05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1〕90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中意专修学院: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1年7月12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长寿路652号上海纺织工业职工大学教学楼319-323室变更为中山北路1238号103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