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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1]0090号

上海中意专修学院: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已于2021年7月12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住所由长寿路652号上海纺织工业职工大学教学楼319-323室变更为中山北路1238号103室。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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