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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决定书 沪普民社登[2021]0097号
索引号:
SY310107202101584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7-26 11:25:42
发文字号:
沪普民社登〔2021〕9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普陀区懿心公益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已于2021年7月26日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吴海珍变更为李霞。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