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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04年普陀区纠纷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2004年普陀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普府办【2004】3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区纠风办制订的《关于2004年普陀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2004年普陀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2004年的纠风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结合,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专项治理和民主评议,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推行区政府政务公开,深入推行镇政府政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事务公开,努力提高政风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水平,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推进我区新一轮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收费行为

  主要任务和目标:按照率先建成教育收费规范城市的目标,全面推行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办法;继续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规定;坚决制止收取与入学挂钩赞助费的行为;坚决纠正学校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以及巧立名目、违反规定办班收费的行为。通过专项治理,使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区政府加强对中小学收费的规范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办法和意见,完善收费听证、公示、审计、督导等制度;三是加强信访举报和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四是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化建设,加大从源头上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

  (二)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主要任务和目标: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遏制药品价格虚高状况,推动医疗卫生系统政风行风不断好转。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观和服务意识,提高医务技能,增强廉洁行医和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二是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大力开展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三是建立健全病人“红包”退还制度、手术出院病人“回访调查”等制度,对发现有收受“回扣”和“红包”、“开单提成”等问题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四是大力开展“温馨、便捷、优质”医疗服务活动,进一步落实增设收费窗口、开辟急救绿色通道、首诊负责制等方便病人措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五是进一步提高医疗收费透明度,坚持和完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制、门急诊费用明细账单制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严肃查处各种不规范收费行为。六是继续对基本药物目录和临床用量大的药品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扩大对一次性医疗用品招标采购的试点,以多种形式公示植入型医疗器械价格,加快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电子平台建设,规范药品采购和配送管理,努力从源头上治理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三)继续规范居住物业管理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主要任务和目标:进一步转变作风,服务居民,着力解决居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以及房屋管理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努力取得新的成效。

  主要措施和办法: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建立区、街道、小区三级管理体制和网络,加大监管力度。二是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的房屋维修应急求助系统,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问题。三是制定房屋安全使用规定及修缮技术标准,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推行“文明用语”,提高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四要进一步推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淘汰不合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和管理人员。五是广泛推行维修服务收费公示制、新建住宅小区入户收费告知单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六是加快房屋综合整修工作。

  在抓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治理代币购物券(卡)、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治理擅自批准穿着制式服装等工作。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一)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

  坚持以政风行风测评为抓手,促进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改进完善测评办法,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并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对测评对象作适当调整。增“药监系统”,减“出租汽车行业”。调整后被测评部门和行业仍为26个,即:公安、工商、税务、劳动保障、民政、教育、卫生、房地、规划、质监、环保、市容、城管、药监、法院、检察院等16个部门;邮政、电力、燃气、自来水、公交、电信、医疗、环卫、物业、法律服务等10个公共服务行业。二是增设测评点和增加测评员。在原有150个测评点的基础上再增设50个测评点,全区共设200个;在原有150个测评员的基础上再增加50个测评员,全区共有200个测评员。三是调整测评周期。实行“每年测、重点评”。在对26个部门和行业全面测的基础上,今年要重点对6个部门和行业进行专项评议,即:教育系统、医疗行业、物业管理行业、环保系统、电信行业、药品监督系统。四是完善测评内容。对测评的“基本内容”以及对“存在问题的测评”等,均作适当调整。对部门测评的内容调整为:(1)履行职责;(2)执法公正;(3)政务公开;(4)办事效率;(5)服务态度;(6)清正廉洁。对行业测评的内容为:(1)履行职责;(2)办事规范;(3)事务公开;(4)办事效率;(5)服务态度;(6)清正廉洁。通过内容的调整使测评更加科学化和合理化。五是加强测评结果的运用。在测评过程中,进行跟踪了解和宣传。根据测评结果,积极宣传先进典型,以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同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给予必要的批评通报,进一步增强测评结果的透明度和人民群众的“知情度”,以加大监督力度。

  (二)对重点测评部门开展专项评议

  根据国纠办和市纠风办的部署,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对教育系统、医疗行业、物业管理行业、环保系统、药品监督系统等开展专项评议。评议工作要强化“亲民、爱民、为民”的执政理念,紧紧围绕作风建设主题,始终贯穿“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主线,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客观公正地反映民声,最大限度地集中民智,促进部门和行业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继续开展对街道乡镇行政机关的政风评议

  按照市纠风办《关于对本市街道乡镇行政机关开展政风评议的实施意见》(沪纠办[2002]10号)的部署,在前两年评议的基础上,对尚未评议的长风、宜川、长征3个街道镇行政机关政风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评议要紧紧依靠群众,发扬民主,突出重点,着重解决基层干部中存在的执法不公、办事拖拉、乱收费乱罚款和刁难群众等问题。已经评议过的6个街道、镇,要认真总结经验,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按照2003年9月全国政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主要任务和目标是:进一步推行区政府政务公开;深入推行镇政府政务公开;继续推进学校、医院等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制度的公开;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中的“三告知”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到社区的工作;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定:设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监察委员会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和评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述规定认真研究和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不断深化、拓展和创新。

  四、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建设“三个政府”、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和要求,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级领导对此要高度重视,把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放到重要位置上来抓,做到教育先行、部署周密、精心组织、措施有力、责任明确、落实到位,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要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的主体作用。加强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和行业是责任主体。各部门和行业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所确定职责和责任制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的经常性管理。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加强内外监督,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级纠风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保证纠风和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级领导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和重点工作必须抓住不放,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要兼顾面上工作,对未列入专项治理和重点“评”的部门和行业,应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去年测评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年终写出整改情况报告。政风行风监督员要继续对这些部门和行业的整改情况予以监督。

  (四)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综合治理。对政风行风中暴露出的问题,既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又要分析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原因,在深化改革、建章立制、着力治本上下功夫,努力从源头上铲除产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把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到新水平。

  普陀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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