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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要职责》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42160020150031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5-12-10
发文字号:
普府办〔2015〕103号
发布日期:
2015年12月1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要职责》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普陀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普委〔2015〕8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投资促进办公室是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促进投资和经济服务的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招商引资、促进投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区有关加强招商引资、吸纳各类投资,加强经济服务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税收落地工作的推进、跟踪和督办,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税收落地及相关经济服务、促进投资工作,对相关委、办、局、镇、区重点地区、科技园区、商务楼宇的招商引资、税收落地及相关经济服务、促进投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负责指导协调区招商服务中心(各投资促进分中心)开展招商引资、税收落地及相关经济服务、促进投资工作,加强全区招商队伍建设。
五、负责区企业服务中心、张江普陀园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审批系统的管理、协调和工作推进。
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投资促进工作,受区政府委托作为购买服务的主体,引进具有一定实力和良好信誉的社会化中介平台,协助做好项目引进和投资推介工作。
七、负责处理涉及本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事宜。
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