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空中坠物事故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区属企业:

8月12日晚,南京东路发生一起店招脱落砸中路人事件,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后果。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府办明电﹝2018﹞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店招广告牌等高空设施检查,消除隐患,切实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不断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根据《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本区全面开展空中坠物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工作

当前,正值高温季节和防汛防台时期,安全工作形势严峻,各部门、各街道镇、各区属企业领导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城市安全管理放在首位,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要充分认识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气候影响超大型城市安全管理的特点,按照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建筑附着物坠落、倾覆等各类事故隐患。要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各方、各部门、各单位责任,把城市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坚决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明确任务,全面开展预防高空坠物专项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分类管理和条块管理相结合的要求,采取分层、分类安全检查方法,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镇根据各自的职责,全面开展对本区广告牌、空调外挂机、灯箱、玻璃幕墙、高楼装饰物等各类建筑附着物的排查,及时发现隐患,督促业主整改到位,确保检查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区绿化市容局:重点加强对景观灯光、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等设施的监督检查。

区建管委:重点加强对在建建设项目(含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维修修缮等各类工程)玻璃幕墙、高楼装饰物等各类建筑附着物的监督检查。

区房管局:重点加强对住宅小区广告牌、灯箱、空调外挂机等设施的安全检查,督促物业管理单位挨家挨户进行检查登记,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对桥梁、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等附着物的监督检查,督促户外设施的设置者对户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区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要加强对街面、道路的巡查,及时发现隐患,派单督促整改。

各街道(镇):加强本辖区范围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处置空中坠物事故隐患。

各区属企业组织人员对各自所属单位和管理物业进行自查。

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高空坠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强重要区域和重点部位检查

在全面检查的同时,要重点做好重要商业街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附着在老旧建筑物上且建设时间较长的室外悬挂设施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外墙装饰挂石等牢固情况,督促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逐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加固措施。要强化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采取政府部门抽查、企业自查和委托第三方检查等多种检查形式,确保各类建筑附着物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管控。

四、进一步落实责任,依法严格开展检查

要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及街道镇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有效防范空中坠物事故的发生。对隐患自查不认真、整治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格的,要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人员责任。

各部门、各街道镇要结合此次检查,对建筑附着物进行分类建档立案,强化监管措施,形成整治合力,不断提升城市安全管理的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请各部门、各街道镇、各区属企业于8月25日、9月20日和10月20日前分别上报《普陀区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检查汇总表》。(联系人:詹嘉 联系电话:52564588*8010 电子邮箱:zhanj@shpt.gov.cn)

附件:普陀区空中坠物安全隐患检查汇总表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