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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安委办制订的《普陀区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和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安全保障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各重点地区管委办: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安委办制订的《普陀区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和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安全保障巡查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普陀区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

和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安全保障巡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管理与监督,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按照“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要求,全力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有效落实,为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环境。

二、巡查时间及对象

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1月1日,每家单位巡查时间为1天。巡查对象为各街道(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区重点地区管委办(桃浦智创城、真如城市副中心、上海科技金融产业集聚区、长寿商业商务区)。

三、巡查组组成

巡查组由区安委办牵头,区委办、区府办、区安委办主任单位和相关专家组成。巡查组共分2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局局长杨联中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区应急局副局长汪春良、区建管委副主任徐征担任,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局、区建管委、区民防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交警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选派人员参加,专家组从聘请的第三方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机构抽取。区安委办全面负责巡查工作。

四、巡查重点

巡查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突出建筑行业、消防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多发领域等,紧紧围绕“查问题、促整改、见实效”,促进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切实保障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一是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承诺落实情况;三是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情况。

2.《中共普陀区委、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一是按照要求,机构、人员及相关制度机制情况;二是重点建设发展的规划与措施等。

3.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一计划、两报告”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情况;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较大危险源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项目整治推进情况等。

4.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管单位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新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外墙墙面及附着物、建筑附属构建高坠隐患整治情况等。

5.第二届进口博览会安全保障工作情况。重点检查:《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普陀区城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重点领域或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推进情况;应急管理及救援准备及相关保障等情况。

五、巡查方式与程序

巡查过程中,将通过座谈访谈、抽查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被巡查单位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1.召开座谈会,听取被巡查部门单位的工作汇报;

2.查阅台账,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3.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现场检查2家企业单位;

4.访谈被巡查单位负责同志,反馈巡查情况。

六、巡查结果运用

1.巡查结束后,区安委办及时总结反馈,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报告巡查工作情况,巡查结果报区委组织部门和区纪检监察机关,并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2.巡查组反馈的意见和被巡查单位整改的情况以适当的形式进行通报公开。

七、工作要求

1.区安委办制定巡查工作方案,并报区安委会批准,严格按照区安委会赋予的权限、职责,公正、廉洁开展工作。

2.巡查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查工作纪律,如实报告巡查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得利用巡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巡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3.被巡查单位要自觉接受巡查,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查组提供虚假情况;不得拒绝或不按照要求向巡查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不得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存在的问题或不按要求整改。

所有被巡查单位要按照要求,抓好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2019年10月25日前报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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