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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民政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办理规范》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现将《普陀区民政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办理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8日


普陀区民政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办理规范


根据《普陀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操作规范》的文件指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局市民服务热线工作明确以下操作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市热线工作平均绩效,结合我区要求,明确我局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绩效目标:先行联系率达到100%,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市民满意率不低于75%,实际解决率不低于80%,不属实率不高于25%。

二、考核周期

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年度考核周期与市对区考核保持一致,统计时间为上一年11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本考核年度办理周期内未办结的工单,纳入下一年度考核。

三、办理流程

 1、诉求处置办理流程:

局办公室在收到热线工单后,1个工作日内先行联系市民、企业,进一步了解诉求;根据事项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指定谁、谁办理”原则,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送单》派送至处置科室(事业单位)。处置科室(事业单位)热线工单办理完毕后,需将办理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完成平台办结操作。

2、严格诉求处置时限:

按照市热线办工作要求设定处置时限:紧急类事项1个工作日(非工作日时段2小时内);咨询类事项,简单的2个工作日,复杂的3个工作日;意见、建议、投诉、求助类事项4个工作日;“随申拍”3个自然日。

3、明确诉求处置标准:

1)人员职责:局办公室指定专人(AB角)负责工单的接收、派遣、平台操作及督办;各处置科室(事业单位)应指定专人(AB角)负责工单的处置,及时向科室(单位)负责人汇报。

2)普通工单处置:各处置科室(事业单位)接到局办公室转办单后,根据工单办理要求在处置时限内(处置时限为平台上显示的具体期限内)完成案件处置;并将办结报告及答复录音报送至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完成平台办结操作。

3)紧急工单处置:各处置科室(事业单位)工作日时段接到局办公室转办紧急工单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处置,并将办结报告及答复录音报送至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完成平台办结操作。非工作日时段接到局办公室转办紧急工单后2小时内完成案件处置,并将办结报告及答复录音报送至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专员在时限内完成平台办结操作。紧急工单的先行联系与处置回复可于一段录音中表述清楚。

4)处置联系录音:各处置科室(事业单位)使用专用录音电话用于先行联系及回复告知。若遇联系未果的情况,请将多次联系(三个半天)的通话记录截图发送给局办公室专员,同时若诉求人联系方式为手机号时,请以短信形式告知先行联系及回复结果,并截图发送给局办公室专员。

5)退单规范要求:各处置科室(事业单位)在收到工单后,确定该事项非我局职责范围,写明退单理由并附相关依据报送至局办公室专员,在时限内完成退单操作。

退单由局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签字材料通过图片形式上传至系统平台)。若遇区12345来源案件,涉及退外区、或者市层面处置部门(即向市热线平台退单)的,由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附签字材料。

紧急、普通事项1个工作日、疑难事项2个工作日内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写明退单理由、提供相关依据、录音及照片。逾期不退,视作接收。应退不退或不应退乱退纳入当月考核扣分。

6)首问责任制:明确处置科室(事业单位)对工单办理负有首问责任制,对于协助核查相关情况的工单在收到工单的2小时内先行联系(非工作日通知的工单,能先行联系的即先行联系,没有条件的须在上班后第1个工作日上午10点前完成),进一步了解市民诉求与相关事项。对于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退单,并提供相关依据明确指向、先行联系录音。逾期不退,视作接收。

7)分管领导负责制:二次退单、区“12345”来源向市热线平台退单须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市级督办件须分管领导牵头推进;回访复核单(市民不满意、解决不认可的),办结时须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区“12345”来源的“不属实”工单须分管领导签字认可。

8)办结报告要求:上报办结报告必须写明:先行联系具体时间,与市民沟通、核实情况,事项属实情况,及办理的主要过程、办理结果,市民对办理质量和结果的反馈,以及具体责任人、联系电话,并按要求附先行联系录音、回复录音和相关照片说明(联系未果附上三个半天的通话记录截图,诉求人为手机号时以短信形式告知,并截图)。市民诉求事项暂时无法解决的,须向市民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安抚情绪,办结报告应写明日后解决大致时限。

四、处置通话规范

接单后,无论是否处置案件还是申请退单,根据首问责任制要求都需先行联系诉求人(无联系方式除外)。

五、督办工作要求

1、参照区城运中心热线平台跟踪督办环节职责、内容和标准进行操作。

2、对于可能会引发大量集中投诉的事项,处置科室(事业单位)要有警觉性、预判性,提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定处置科室(事业单位)具体责任人,拟定统一回复口径和简要情况说明。

3、局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事业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低于考核指标的各科室(事业单位)予以督促,及时进行整改。

4、对下列工单中涉及群众合理诉求未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或处理,相关处置科室(事业单位)、人员可能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被区纪委、区城运点名批评的,各项考核指标低于标准线的均要予以问责,并与年度绩效、评优等工作挂钩。

(1)不满意工单。主要是指处置科室(事业单位)处置不到位、处置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等导致诉求人不满意的情况;

(2)不属实工单。主要是指处置科室(事业单位)对工单事实认定过程敷衍应付,工单办理意见真实性存疑的情况;

(3)重复工单。主要是指诉求重复三次以上未实际解决,且工单事实认定属实、诉求合理合法的情况;

(4)超期工单。主要是指联系、核实、处置、回复等环节超出工单办理时限的情况;

(5)不当退单。主要是指以非职责范围为由推脱办理、消极应对、无实质性推进措施造成的工单空转,以及核实不到位和临近超期退单的情况;

(6)督办工单。主要是指经市热线办、区城运中心或区府办督办后仍无实际推进的情况;

(7)其他问题工单。其他明显存在履职履责不到位的情况。


附件:

1、《热线办结报告》(参考模板);

2、不属实工单相关注意事项。


附件1:

办结报告(参考模板)


一、求助类或投诉类办结报告填报模板

X月X日XX时左右,普陀区民政局与来电人XXX进行了电话沟通/面谈。经XXX(相关单位、街道、居委或相关的民政业务系统)核实,来电人XXX的反映或投诉的情况(部分/不/)属实。针对反映或投诉的情况,答复如下/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1.…;2.…;3.…。(主要是体现向来电人做了哪些解释工作、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做了哪些改进工作)。来电人XXX表示接受/不接受。经办人:XXX/联系方式

二、咨询类或意见建议类办结报告填报模板

X月X日XX时左右,普陀区民政局与来电人XXX进行了电话沟通/面谈。经XXX(街道、居委或相关的民政业务系统)核实,来电人XXX的情况如下:XXXXX(如需要说明来电人实际情况的应提供相关资料)。根据“XXXXXX政策、XXX通知或XXX实施意见”等(主要指政策层面的依据)/工作流程、制度等(主要指实际操作层面),来电人XXX的诉求符合/不符合规定及具体要求,与来电人进行了沟通解释,来电人XXX表示接受/不接受。经办人:XXX/联系方式


附件2:

不属实工单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处置科室(事业单位)勾选不属实工单的,不得出现一下情况:(1)经现场核实市民反映事项真实存在的;(2)未提供相关依据或依据不充分(附件、照片)的;(3)市民的诉求中部分情况真实存在的;(4)办结报告明显逻辑性错误的;(5)为追求满意率、解决率而勾选不属实的。

2、整体把控处置科室(事业单位)勾选“不属实”工单总量,明确咨询类“无政策信息”、“对政策解释不接受”及意见建议类“留作参考”“不予采纳”认定计入“不属实工单”总量;确保本部门工单“不属实率”达标;

3、对于求助类、投诉类工单,避免出现勾选“不属实”后,继续勾选“实际解决”逻辑性错误;

4、把好第一道审核关,对纳入负面清单内容工单,不得勾选“不属实”;对无法彻底解决、短时间出现反复事项不得勾选“不属实”;

确实需要勾选“不属实”的,须根据诉求、办结报告内容,提供详实、可靠、有效的各类依据(附件、照片等);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及时与区热线平台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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