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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谢鸣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经2017年8月7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谢鸣同志任普陀区社会福利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沁田同志任普陀区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谷昕宜同志任普陀区社会福利企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普陀区民政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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