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80011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3-26
发文字号:
普民〔2018〕12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26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普陀新心为老服务中心举办者:
你(们)提交的拟成立上海普陀新心为老服务中心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决定,我局同意作为上海普陀新心为老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请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向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办理成立登记手续。
普陀区民政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