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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各街道、镇,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区社区服务中心、区福利院:

为巩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民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做好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8〕40号),上海市民政、公安、计生、质监、食药监、老龄六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沪民福发〔2018〕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普陀实际,在全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重点解决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质量问题,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以质取胜的工作原则,以全面提升本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人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以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监管体系为核心,塑造养老服务机构“安全、诚信、优质”的服务品质,到2018年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服务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到2020年底,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功能基本完备,信用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有效运行,养老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更加完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涌现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功能完备、质量水平一流的养老服务机构。

三、重点任务

1、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根据国家民政部“五查五改、对标达标”要求,全面开展本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自查、检查、整治工作,排查各机构服务质量问题与不足,一院一册,明确整治方向和内容,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转变,夯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可持续改善基础。

2、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

以普陀区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为重点,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标准,全面推广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及贯标工作,重点抓好“四标四化”,即服务标准精细化,安全标准常态化,设施标准规范化,管理标准统一化,以标准化带动服务质量的提升。

3、推进养老机构运营考核及等级评定工作

建立和完善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制定《普陀区养老机构考核奖励办法》及《考评细则》,继续推进养老机构运营考核及等级评定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养老机构的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4、建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监督体系

依托社会福利行业协会及相关行业组织开展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培训,对养老机构进行文明行业测评、政风行风督查、信访投诉处理、日常运营管理、安全教育培训、服务质量监测等检查监督,将检查结果与发放补贴等挂钩,形成促进行业发展的激励机制。

5、加快养老机构信用体系建设

借助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平台,依托上海市社会福利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养老机构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机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换和共享,每年2次向社会公开各养老机构的行政许可、行业奖惩等信息,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养老机构依法予以处罚和撤销。

四、工作计划

1、2018年4-5月份,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检查方案,开展全区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服务质量自查整改工作,对去年问题突出的养老机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组织全区养老机构参加标准化建设培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养老机构运营考核;加强养老机构日常管理信息数据维护;推进养老床位改建、失智老人床位改建等实事项目。

2、2018年6月份,由区公安消防、卫计委、市场监管局、民政等部门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会同各街道、镇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夏季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大检查,并聚焦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各街道、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对本辖区内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

3、2018年7月份,结合养老机构考核奖励和等级评定工作,对照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115项内容,在各养老机构全面排查服务质量问题与不足、明确整治方向和内容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开展对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大检查和专项督导。

4、2018年8-9月份,各养老机构根据核查结果进行整改,依托督导组进行定期督导检查;以社会福利院服务标准为参考,召开现场会,推进全区养老机构贯标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养老机构质量监督体系、信用体系建设。

5、2018年10月份,做好迎接市民政局督查,备查的准备工作。

6、2018年11-12月份,总结本区服务质量年、开展专项行动大整治等相关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完成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信息直报,向市民政局报送2018年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确定2019年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建设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制定2019年养老服务机构贯标计划,确定贯标单位,加强业务指导。

五、组织领导

1、区专项行动工作小组

由普陀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区卫计委、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展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检查评估。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刘义海   普陀区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 飞   普陀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宪华   普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鲁 威   普陀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虞亚光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书记、副局长、纪委书记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区民政局、区卫计委医管科、区公安分局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科为办公室成员单位。

2、职责分工

区民政局负责推进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并按照权限负责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检查和整治,对违反《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未达到《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标准的机构落实整改。

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养老机构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加强对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业务指导和培训,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欺老、虐老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区卫计委负责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的设立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与区民政局联合推动医养结合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推动养老机构开展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服务质量提升,完善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管理。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养老机构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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