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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函

区财政局:

根据《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对固定资产按规定进行了认真处置。我局拟报废固定资产合计人民币柒拾万玖仟叁佰肆拾柒元整(¥709,347),年度处置固定资产合计已超出50万元标准,现报区财政局对本局固定资产报废进行审批。

特此说明。


普陀区民政局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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