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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区老年人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全力配合全区冬季安全工作的开展,坚决遏制涉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独居、困难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各街道、镇要高度重视,做好辖区内的老年人冬季安全工作,确保老人过一个祥和、温馨的元旦、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工作,提高思想认识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宣传工作,街道、镇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黑板报、广播、发放告知信等形式,开展冬令季节使用电器、燃气安全问题的宣传,提高老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开展以关爱、帮助老年人为荣和老年人安全教育讲座,弘扬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风尚。要指导社区老年人,特别是独居老年人预防冬季常见病、突发病和安全使用燃气、水电、以及防盗等方面常识,特别要关照老年人在特殊天气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出行和外出活动。

二、落实相关措施,提供各项服务

1、精心组织走访慰问活动。结合2019年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组织重点走访排查,要通过走访对老年人存在的困难和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摸,检查关爱措施的落实情况,解决老年人遇到的实际困难。对纯老家庭特别是独居老人要加以关心;对子女在本市的,要督促子女关心看望,排除安全隐患;对子女不在本市的,要会同物业、燃气等部门,检查老年人家中的燃气器具、水电等,确保老人安全过冬;同时对特困、高龄和患病的老年人要重点上门关心,了解越冬需求,帮助落实防寒保暖措施;对发生突发困境的老年人,要及时予以帮助。

2、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安全。充分发挥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街道、镇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长者照护之家、日间服务中心、助餐点、老年活动室等涉老场所的安全管理。全面检查各类为老服务设施内的供配电设施及线路、燃气管线以及空调等设施,做好禁烟工作,确保无火灾无险情发生;涉及老年人用餐的为老服务设施场所需确保食品及卫生安全,关注老人身体情况,确保老人安稳过冬;增添相关防寒取暖设备,按时开放,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满足老人日常保暖需求;增加安全活动防护措施,禁止地面湿滑,严防老人摔跤。

3、落实为老服务关爱工作。通过“老伙伴”计划,发挥低龄老年人对高龄老年人志愿服务工作的长效效应,增加确保高龄老年人安全过冬的服务内容,也要采取措施保障低龄的老年志愿者在寒冬季节志愿服务中的安全。“适老性”改造项目计划应在完成的基础上,继续跟踪检查因改造而变化的有关设施的安全状况,切实保障老年住户的安全。

4、强化应急值守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理机制,对高龄老年人、独居老年人发生的紧急突发情况,及时处置解决。特别是要有应对急病、火警、跌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发现独居老人意外伤害等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情况或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通知片区民警,并妥善做好与媒体的沟通工作。

三、统一指导部署,集聚各方力量

各街道、镇要高度重视老年人冬季安全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精心安排、认真落实,严肃杜绝工作中的隐患和漏洞。要充分发挥居委会联系群众、服务居民的优势,发动老年协会、社区志愿者,帮助社区老年人安全、祥和过冬。

请各街道、镇于2019年2月底之前将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区老龄办。

特此通知。


普陀区民政局

普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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