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申请调整区福利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索引号:
SY002442224020190012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5-14 14:00:05
发文字号:
普民〔2019〕1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2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区发改委:
区福利院为我区保基本养老机构,于2019年4月28日向我局报送了《关于区福利院调整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该养老院上一次调价至今已满两年,我局根据该养老院运营等实际情况,经研究,调整后价格拟定为:
一、床位费:多人间不高于670元/月;三人间不高于800元/月;二人间不高于1050元/月。(原床位费标准为多人间620元/月;三人间750元/月;二人间1000元/月。)
二、护理费:六级1500元/月;五级1450元/月;四级1100元/月,三级及以下不高于800元/月。(原护理费标准为六级1300元/月;五级1250元/月;四级1000元/月,三级及以下不高于700元/月。)
报贵局审核函准。
普陀区民政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