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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养老服务实事项目及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政府养老服务类实事项目任务指标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20〕4号)以及《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结合各街镇实际需求及申报情况,经统筹协调,现将各街镇2020年养老服务实事项目及主要任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事项目任务

(一)养老床位建设。全区计划新增养老床位752张(附件1)。各街镇要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对可能存在的信访矛盾要积极协调、化解。

(二)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建设。全区计划改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100张(附件2)。各街镇要加强安全监管,积极协调、化解改造过程中的居民信访。

(三)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全区计划新增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5家(附件3)。各街镇应按照市府实事项目的要求,早启动早施工,并于11月中旬前完成建设任务。在组织推进本年度建设的同时,着重配备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为老服务项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四)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全区计划新增14个助餐点(附件4)和5个集中供餐配送点。各街镇要抓紧做好项目选址和前期准备工作,尽早启动项目建设,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五)“养老顾问点”设立。在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片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居(村)委或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计划设置50个养老顾问点(附件5)。各街镇要优先考虑在网格化片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设立顾问点,再延伸到居(村)委和专业养老服务机构。

二、主要项目安排

(一)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建设。全区计划新建5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附件6)。各街镇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要求,早启动早施工,并于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二)社区老年活动室建设。全区计划新建老年活动室4个,改造老年活动室2个,共计6个(附件7)。今年继续做好老年活动室“以奖代补”工作。

(三)“示范睦邻点”建设。全区计划新增“示范睦邻点”10个(附件8)。

(四)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点设立。全区计划新增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点4个(附件9)。

(五)“适老性”改造。全年计划为100户低保等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性”改造(附件10)。各街镇负责项目运行,要进一步做好流程管理和项目监督,包括受助对象的筛选审核,社会组织和施工单位改造方案的设计和施工、项目的评估和验收、资金的合理使用等工作。

(六)“老伙伴”计划。全区计划服务对象人数12900人(附件11)。各街镇要做好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5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乐于奉献的志愿者开展关爱活动。同时,进一步做好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

(七“老吾老”计划。全年计划为1000户失能老人家庭照护者开展专业照护培训(附件12)。

(八)“一键通”应急呼叫装置。全年计划为全区500户80周岁以上高龄、独居的困难老人家庭安装“一键通”应急呼叫装置(附件13)。

(九)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全区计划在3个街镇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受益人数达到2000人(附件14)。

(十)时间银行。推进“非正式”照料服务,选择部分街镇试点开展“时间银行”项目。

(十一)家庭照护床位试点。长征社区爱照护长者照护之家及甘泉社区慧享福长者照护之家作为全市首批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单位,街镇可根据试点要求,做好辖区老人的宣传动员及服务监管。其他街镇也可结合实际,推荐相关机构参与后续批次试点(附件15)。

(十二)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各街镇要落实养老机构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所有机构建立起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以及卫生防疫安全等综合监管制度,定期巡查及飞行检查相结合,切实守住养老机构安全底线。

(十三)养老服务云平台。平台已实现市区两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申请、机构管理等功能;2020年将加强信息技术在基本养老服务申请受理、过程管理、资金结算、信息推送等方面的应用,提升养老便民服务能力,推进智慧养老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中的逐步运用。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2020年养老服务实事项目的建设任务分解安排原则上不作调整,各街镇确因不可抗力需要调整建设项目的,请于6月底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加盖各街镇公章报送区民政局。各街镇要根据任务要求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各街镇社区服务办公室是项目的验收、审价责任主体,要指导督促按时完成当年度建设任务,在年中和年末分别开展验收和审价工作;每月20日前汇总截至当月项目推进情况表,及时上报区民政局。

(三)各街镇要对照《普陀区深化养老服务行动方案(2019—2022)》(普府办〔2020〕44号)以及《〈普陀区深化养老服务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2019—2022)的通知》(普社养老领办〔2019〕1号)要求,同步考虑2021至2022年社区为老服务以及设施建设计划。

附件:

1、2020年养老床位建设指标表

2、2020年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改造指标表

3、2020年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指标安排表

4、2020年社区老年人助餐场所指标安排表

5、2020年“养老顾问点”设立安排表

6、2020年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指标安排表

7、2020年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新建改造项目安排表

8、2020年“示范睦邻点”建设项目安排表

9、2020年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点项目安排表

10、2020年“适老性”改造项目安排表

11、2020年“老伙伴”计划项目安排表

12、2020年“老吾老”计划项目安排表

13、2020年“一键通”应急呼叫项目安排表

14、2020年认识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安排表

15、家庭照护床位试点方案


                         普陀区民政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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