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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普陀区重点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关于以工代赈工作部署,加快在本区重点工程项目中推进以工代赈方式,更好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带动群众就业增收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市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发改地区〔2023〕5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本市适用以工代赈的市级重点工程项目清单>的通知》(沪发改地区〔2023〕6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加大稳就业、保民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以工代赈促进群众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的作用,推动在投资规模大、带动效应强、吸纳就业潜力足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实施以工代赈,为人民群众特别是本市城乡就业困难群体、低收入群体以及中西部省份外来务工人员等提供就业岗位,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二、实施范围

以工代赈是指在政府性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中,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区政府在谋划实施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时(包括安排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的项目),要把握好国家和上海市以工代赈政策要求,按照“能用尽用、应用尽用”的原则,结合群众务工需求,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工程、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在确保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工程进度要求等前提下,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群众实现就业增收。本区可以实施以工代赈的领域主要有:

1、交通领域:包括城市轨道交通、港航设施、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等项目。

2、水利领域:包括河道整治、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

3、能源领域:包括电力、可再生能源等项目。

4、城镇建设领域:包括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燃气、排水防涝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

5、生态环境领域:包括造林绿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水生态保护、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

6、社会事业领域:包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三、重点任务

1、按照以工代赈指导目录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区发改委会同区级相关部门,按照《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发改振兴〔2022〕1567号),研究制定本区指导目录。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建管委、区文旅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体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等按照国家上海市有关部门要求和本区指导目录,梳理列出本领域适用以工代赈的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由区发改委汇总后,形成区级年度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区合作交流办会同区人社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负责将年度重点工程项目清单中涉及以工代赈相关岗位需求通报本区对口帮扶地区,并做好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对接。

2、在项目前期工作中明确以工代赈要求。列入项目清单的重点工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等要件中,要以适当形式体现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坏节,在社会效益评价部分充分体现以工代赈预期成效。初步设计报告或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用工环节以及可以提供的就业岗位。相关管理部门要对实施以工代赈相关内容审核把关。

3、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对于列入项目清单的重点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项目法人单位,围绕务工人员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等方面,对项目实施情况迸行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用工情况、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统计调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项目建成后,项目竣工验收单位应会同相关部门、项目法人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属地责任单位对以工代赈实施情况开展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

4、做好务工群众组织培训工作。项目属地责任单位要及时开展政策宣讲和劳动力情况摸底调查,根据当地劳动力就业意愿和项目用工需要,组织动员城乡就业困难群体、低收入群体以及中西部省份外来务工人员等参与以工代赈项目,联合项目施工单位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

5、明确有关用工要求和规范劳务报酬发放。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项目法人单位在设计、招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区人社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保障。区发改委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建立区级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街道镇和重点地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人员配备,建立区级以工代赈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项目法人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对接,抓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组织、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劳务报酬发放监管等具体工作。

2、加大支持力度。对于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重点工程项目,区政府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予以优先安排,区财政局在下达项目资金时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加大对以工代赈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

3、做好传总结。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镇和重点地区要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利用多种渠道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和成效经验。各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各街道镇和重点地区认真做好以工代赈人数、发放劳务报酬金额等信息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区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托区级工作协调机制,选取汇总优秀案例上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本区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境指导目录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

本区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境指导目录

序号

建设领域

具体类别

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

行业指导部门

1

交通

公路建设

专业忮术要求不高的临时工程和零星工程的清表、基础处理、土方开挖;小型预制构件制作,混凝土预制块护坡施工;路基边坡开挖、土石方填筑等辅助施工;中小型构筑物的基础土方回填、小型沟槽土方回填;绿化工程施工;施工道路养护、施工生活区服务等辅助施工等

区建管委

2

港航设施

临时工程和零星工程的土方开挖;铺石、砌石护面;模板工程、小型预制构件制作;护岸岸坡开挖、无纺布铺设、钢丝网石笼;钢结构油漆及防腐工程;中小型建筑物的基础土方回填、小型沟槽土方回填;施工道路养护、场地绿化工程、施工生活区服务等各类辅助施工等

区建管委

3

公路客运站

专业技术要求不高的临时工程和零星工程的基础处理、土方开挖;小型混凝土结构的钢筋制作和绑扎,混凝土浇筑振捣施工;小型预制构件制作;绿化工程施工;废弃物料搬运、施工现场整理、施工生活区服务以及房建工程墻体衬砌、抹灰、冂窗安装等工序的辅助施工等

区建管委

4

水利

河道整治、水利设施建设

专业性不强的临时工程或零星工程的土石方清表、开挖、回填、转运、砌石砌筑,小体积混凝土振捣与养护,钢筋绑扎、岸坡整修,土工布、土工膜铺设;人工清淤和疏浚,库区漂浮物打捞清理,环境整治、场地緑化、水保种植、坡耕地治理等;施工临时道路整修养护,施工场地安保巡查,施工生产区服务等辅二作

区建管委

5

能源

电力

在变电工程施工场地表面清理、临时用地恢复、站外排水沟渠施工建设;线路工程施工变道修建、塔位范围地表清理及平整、铁塔材料和机械机具运输等环节

区发改委

6

可再生能源

工程中临时工程和零星工程的土方开挖,土石方填筑,干砌石填筑等;小型结构混凝土浇筑、振捣施工等;施工道路养护;建设营地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施工现场安保等

区发改委

7

城镇建设

城市更新、保障性住房建设

土建施工中的物料搬运;管道挖沟、土方作业等基础性工程

区房管局

8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综合管廊基坑管回、廊内管线引出连接并开挖及施工、管廊结构防水施工、廊内管道保温及涂装施工

区建管委

9

城市燃气、排水防涝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地下管线、路面开挖回填等

区建管委

10

社会事业

公立教育机构建设

基建工程脚手架搭建、钢筋绑扎、抹灰工程、物料搬运、施工场地维护等专业技术要求不高的用工环节

区教育局

11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基建工程脚手架搭建、钢筋绑扎、抹灰工程、物料搬运、施工场地维护等专业技术要求不高的用工环节

区卫生健康委

12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平整场地、场地基础工程、场地地面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围护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室外工程、体育工艺专项工程、体育器材安装工程及其他工程

区体育局

13

文化和旅游领域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相关项目建设中适宜实施以工代赈的临时工程和零星工程的物料搬运、土建施工和施工生活区服务等各类辅助工程等

区文旅局

14

生态建设

造林绿化

林地清理、整地、施肥、栽植、播种、未成林管护、间伐、补植补造等

区绿容局

15

湿地保护修复

植物栽植、围网安装等

区绿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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