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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发改委关于以区委办、区府办名义发文《普陀区创新中国成立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101555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6-21 16:21:12
发文字号:
普发改委〔2021〕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2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区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1〕249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本单位拟定了《普陀区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书面征求了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经2021年5月14日,117次区府常务会及2021年6月4日,175次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申请以区委办、区府办名义发文。
以上请示,请审批。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吉睿谌,联系电话:2357,1805116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