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关于优化发展普陀区静态交通的建议案》】

时间:2016-02-18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该“建议”为主席会议建议案,经区政协十二届三十五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建议”认为,区的静态交通发展仍然处于偿还历史欠债和努力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现实要求的初级阶段,停车泊位总量上供应不足,公共停车泊位比重偏低。主要建议: ( 1)将静态交通发展纳入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科学地进行静态交通需求及分布预测,对““十二五””期间区的静态交通发展作前瞻思考。( 2)积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区有关职能部门应确保静态交通在规划控制、设施用地、投资安排、路权分配、财政税收扶持等方面的优先实施。( 3)充分挖掘区内静态交通资源潜力。对地下空间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已有的地下停车库,采取错时停车等方式充分利用; 在车流密集、停车需求大的区域,挖掘公园、绿地等的地下空间潜力,建设地下停车库;合理利用高架道路下方空间资源,为附近商务楼宇、居民住宅提供停车便利。( 4)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静态交通设施建设领域。建议制定长期、科学的统盘规划,制订鼓励停车设施开发建设的详细办法和规定,出台优惠政策和措施予以扶持,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5)优化规划方案,建立管理机制。建立集中统一的静态交通管理机制,采取远近结合、逐步推进的实施过程。( 6) 加快智能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将智能化静态交通诱导停泊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摆上政府“实事工程”。 (孟兆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