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普陀区关于桃浦科技智慧城落实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2016-01-07 来源: 上海普陀

  10月13日,区政府印发《普陀区关于桃浦科技智慧城落实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办法》明确,桃浦科技智慧城区域内涉及化工石化、医药制造、橡胶塑料制品、纺织印染、金属表面处理、金属冶炼及压延、非金属矿物制品、皮革鞣制、金属铸锻加工、农药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使用、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及处置等12类行业,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收集利用及处置、污水处理厂等3类市政项目场地再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游乐场、公园、体育场、展览馆等环境敏感性用地的项目为实施对象及范围。《办法》要求,参照市模式建立桃浦科技智慧城土壤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部门协调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相关副区长任副组长,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组建土壤环境保护和治理专家咨询组,遴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的环保、地质领域专家,为桃浦科技智慧城土壤污染防治政策的制定、第三方治理机制构建、重大项目土壤污染评估、修复治理工程评审、疑难问题的处理、治理效果研判等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根据工作进展及需求动态调整专家咨询组成员。 (高智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