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信初访矛盾化解】

2015-05-18 来源: 上海普陀

  2013年,区信访工作把握“控增量”原则,落实四个“100%”要求(100%按时转送交办、100%书面受理告知、100%按时书面答复、100%按期办结),将信访矛盾在源头化解。一是立足预防,化解区旧改工作引发的矛盾。针对动迁中可能引发的上访情况,区信访办与旧改办、相关街道和动迁公司建立“捆绑”联系制,深入基地,提前介入,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协调化解纠纷,防止旧区改造引发新的信访矛盾。二是以制度加科技促化解。区信访办、各责任单位在办理初次信访事项过程中,按“100%”要求,依托阳光信访管理系统,将重复率控制在10%以下。三是加强督办和考核通报。由区委组织部选派到区信访办的挂职干部负责督办工作,将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列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每月通报,压实工作责任。区信访办每周到9个街道镇、相关委办局调研指导初次信访事项办理工作,采用电话催办、约谈信访办负责人、分级函告领导、召开区信访稳定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落实初次信访矛盾的化解工作。 (虞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