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关于本区开展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5-05-18 来源: 上海普陀

  3月12日,区政府印发《关于本区开展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以食品安全为底线,以健康指导为载体,严格落实营养缺乏学生营养补助计划、肥胖(超重)学生科学膳食指导计划、学生餐厅改善计划、学生食品安全质量保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保障学生集体用餐安全;关心特殊困难学生;改善学校用餐环境;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方案》要求:强化政府主导,加强部门合作,推进工作有效实施。区相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加强检查监督,实施阳光工程,保障学生权益。加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金的管理,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和主管机关的检查和监督,定期公开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各有关学校可组建学生及家长监管队伍,发挥学生和家长在学校供餐模式、配餐食谱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监管作用。 (高智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