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施行】

2015-05-18 来源: 上海普陀

  自《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之际,区府办、法制办等部门部署落实区非上海市户籍人员办理居住证工作,确保政府规章执行到位。6月27日,区府办牵头在区政府机关大楼召开专题培训会,区法制办、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促进中心、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培。区公安分局、人社局和房管局分别介绍《办法》制定背景、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申办流程及就业情况核定工作和租赁房屋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事项,明确《办法》施行的各项要求。7月1日,《办法》正式施行首日,副区长王鹏率队组成检查组,分别对真如、桃浦、长征、长风、曹杨、石泉等6个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开展规章执行情况检查,重点围绕受理咨询及办理居住证业务准备情况,包括现场秩序维护、材料发放、人员安排、便民措施、应急预案等情况,保障《办法》平稳有序实施。(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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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实施培训会 (区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