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关于整顿和规范本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

2015-09-21 来源: 上海普陀

  9月19日,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整规办制订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本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整顿和规范商品交易市场要按照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完善、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的原则,规范市场主办方和场内经营者行为,落实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推进市场诚信自律建设,促进商品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意见”明确区商务委、区工商分局等14个部门和各街道镇的职责。“意见”要求,市场主办方要依法登记,建立健全市场商品质量、计量、经营、卫生、治安、消防、车辆等管理制度,定期维护市场配电、消防、卫生、环境和安保等经营设施;组织场内经营者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督促场内经营者依法正确使用、维护计量器具,切实履行服务管理职责,承担市场物业管理、商品质量、交易纠纷及消费者投诉等责任;场内经营者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及依法应当取得的各类许可证,在市场主办方划定的专用区域内亮证亮照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禁售商品,按规定对经营的商品建立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制度,如实填写台账,接受检查,确保商品质量。(何华彬)